1,车型门槛:排量1.8升以上,轴距不低于2700MM,市场综合售价不低于15万元的B类车用于网约车,以此来体现差异化。新能源车依照征求意见稿。 2,数量管制:尊重市场为前提,利用好“政府引导”,本着“有序发展”的原则,现阶段一定把网约数量控制在3000台以内。以数量管制逼出租车副班回流,切实解决副班难求而让出租车回到正常的运行格轨道。若市场有需求,增车必须听证和民调。 3,监管问题:利用门槛杆扛作用,对不合格车辆,坚决拦截在门槛外。平台公司上的神龙系列,快车,分期付款购车等不合规车辆,细则将把它们栏在网约门外,防止黑车泛滥而冲击出租车数量。同时,对公平竞争要实行有效的监督,即,禁止网约平台以任何形实行奖励政策,此点在细则里作硬性规定。 4,差异化机制:网约车与出租车要始终保持差异化,如果出租车升级为10万元,则网约车随之升级到20万元,这样可以利用市场调节两者的运价,从而保持差异化。细则要明确表示差异化。 5,标识与处罚,顶灯空车灯按细则规定不许设置外,为防止扬招,网约标识不得帖于车外,可帖于车内。并建立最严厉的处罚制度,网约车扬招累计三次者,坚决取缔网约资格. 6,退出机制:严格对网约车实行监管,公里数或时间到期,坚决取消其网约资格,建立出一进一制度,确保数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出车相关属性须公示,以接受监督。 7,网约平台的管理,除细则规定的外,对网约平台实行年考核制,若不达标或违规坚决取缔。细则的监督是乎有分散之嫌,工商,税务,人社等各负其责。应该建立以客运机构为主,其它职能部门(包括交通、公路等)等参与的综合监督机构。 8,民主监督:成立第三方监督机构,在网上网下对官监进行有效监督。第三方机构必须有出租车司机参与。 以上8条,其中3条涉及监督监管,再完善的细则,如果不监督监管都是一张废纸,如果真正监督监管,又不能成为圈钱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