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服务是垄断行业,**严格控制牌照数量。没有牌照参与运营是违法行为,会受到制裁。因此,出租车运营出入的一部分,来自垄断。这种垄断收入既不是汽车,也不是司机劳动带来的,而是牌照带来的。在竞争之下,任何团队或企业,其内部各种要素所得的报酬,都将趋向于它们各自给团队或企业带来的边际贡献。故而出租车行业超出市场竞争价格部分的垄断收入,就应该且只会归牌照的所有人所得。 份子钱只是“出租车牌投资者”收取的投资回报而已。是由司机代收的营业收入。 份子钱源自特许经营,要消灭份子钱,就必须取消特许经营。最理想的方式,是把出租车营运从“发牌制”改为“登记制”,不管是私人还是公司,都可以到**那里登记,声称自己要加入运营;而**只负责记录和核实来人提供的资料,以备乘客投诉和其他安全防备之用。从经济学上来说,与开放经营权利益相关的,只有持有经营权的人,如果经营权贬值,受损的是经营权所有者而非司机。短期来看,司机面临的是更多人的竞争,长期来说,司机只要付出劳动力和时间,获得的收益未必减少。与其让黑车被排除在序列之外,甚至在一些城市被当地的黑恶势力和地区帮派控制,还不如让**管起来。目前出租车行业存在法律主体混乱的现象,像出租车公司这样因特权而收费的主体,完全是多余的,“出租车就像一个小烟店或小食杂店一样,用不着一个公司以‘份子钱’来管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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