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晨7时15分左右,市民韩女士在江岸区后湖大道淌湖3村,搭乘牌号为鄂AX3G10的出租车,去硚口区汉西路上班。上车时特意提出,要到1公里外的后湖大道世纪家园接个同事,司机当时并未反对。7时20分左右,韩女士在车上拨打同事电话,得知“马上就到”,让司机停在路边稍等,停了不到1分钟,司机就开始发牢骚,说耽误时间,要她下车拦其他的车。 7时22分,韩女士的朋友到了,司机仍坚持要求两人换乘,并称:“就当这1公里白跑的,不要你的车钱。”此时,路边有另一位市民拦车,司机搭载新乘客扬长而去。 司机张锋说,曾经“吃过等人的亏,一等就等了半个小时”。今晨,在协商过程中,韩女士“别人可以等,你怎么就不能等”、“又不是不给你钱”等话让他有些窝火,虽只等了3分钟左右,他仍然坚持不载两人。 “司机将已经打表上车的乘客赶下车,肯定构成拒载。”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如果经调查,司机拒载行为属实,最高将对司机予以停车学习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市民乘坐出租车,在不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要求司机在路边停车并无不妥。”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停车时间长短由双方协商决定,无硬性规定,但一般不超过10分钟。 “事实上,出租车计价器是时距并用的,打表后即便停车,也会按一定标准计算候车费。”该负责人介绍,出租车行驶距离在3公里以下,累计停车时间每3分钟,计算候车费1元,不足6分钟按3分钟计算。行驶距离在3公里以上,候车费计算标准为0.8元/分钟。由于候车费标准较低,“长时间停车,对司机来说很划不来”,在停车时间的协商上,希望乘客与司机互相谅解,避免纠纷。 已同步至 飞天游游的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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