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客运管理法律证策, 规范客运管理运行秩序,保障百姓的正常出行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营运责任认定
根据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货物、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客运(班线)、国际道路运输等,下同)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非法营运的构成要件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认定非法营运行为,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一种经营行为,二是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同时保险法也认定:非合法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后不予理赔)
全国各地的哥能不能跟客运管理部门先联系好, 直接在专车叫车平台上呼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专车直接去当地客运管理处, 各地客运管理人员好像人力有限或人手不足, 把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专车呼到客运管理处那, 去了把大铁门一关, 客运管理人员就好执法了, 他们的成绩就做出来了。
如果没人接单,那。。。。。。。。呵呵,上面好多单子挂着啊,
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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