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部调研武汉出租车的座谈会上,司机代表提出解决武汉出租车行业矛盾的方案,具体如下:
为了维护出租车行业的稳定、也同时能保障出租车企业的利益、更加能体现出租车从业人员前期大量投资和为本行业繁荣作出的贡献、且政府能在本行业根本性解决各方面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合理、正确的在尊重历史遗留问题前提下实行分类、多型登记、进行有条件确权。
二,A类:有直接证据明确与公司之间的买断关系、且一直向公司交纳投资购车款的经营权归个人,成立股份管理公司进行经营行为!
三,B类:没有确实证据、但各条件能参考达到A类(交费、保险等类同)且与公司交纳购车款的属模糊买断,向公司交纳5一10万、自行出资赎回经营权并进入个体股份管理公司!
四,C类:在06年及后期政策压制下买断强行转换经营模式进入承包者(公司投资购车)向公司交纳10一15万赎回经营权、去向同上!
五,D类:06年以前更早期曾买断但与公司协商改变经营模式无后期争议的、出资20一25万向公司赎权、去向同上!
六,E类:一直以来无关联买断纯承包性质、只是向公司交纳承包押金的,出资25一30万向公司赎回经营权去向同上!
七,不愿或者无力出资赎权的、可按分类中赎权补偿金额与公司在一轮(6年)内进行营运中的折算、再并入前类行为!
八,继续承包、无意并入个体经营的进行四方协商(管理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司机代表)议定新的政策及收费标准!
九,政府根据确权后车辆的去向向已经明确确权为个体性质车辆收取服务质量保证金1一2万,制定措施严格监管服务。在一定时间范围(1一2轮)中保持行政审批严格性,控制市场份额尽量少增、不增加营运车辆、保护营运环境以便于赎权后的车辆能够在后期营运中全身心投入营运市场赚取所投入赎权资本!
确权完毕、属个体性质的车辆与政府进行文本式公证并与管理部门签定"服务质量承诺书",自行承担市场的投资风险、若服务上出现瑕疵按约定规则实行严处直至收回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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