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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拆迁户横马路,桥口区委无理扣压谈判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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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1 15: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30日,武汉市桥口区汉西片太平洋一针宿舍,汽配厂宿舍,土产宿舍,小岔路宿舍等拆迁户纷纷走上马路,造成交通堵塞,达4小时之久。  据了解,自去年11月开始拆迁以来,该地区的居住环境被破坏,拆迁公司进行非文明拆迁,如,年前,拆迁公司所属工作人员将小便尿进居民门前的汤罐内。5月13日,拆迁办工作人员打伤居民赵太婆。在70%的居民没有搬走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学校,商店,菜场,小区健身器材,摄像头,安全围墙等。民愤比较大的是,拆迁办强行在本就狭小的小区唯一安全通道的中间砌墙,让居民出行不方便,同时又用砖墙将居民的家门封住,完全一付强拆之势,为此,6月21日,拆迁户横了马路。当时,一位姓徐的付区长对谈判代承诺不强拆,并保证拆户的居住环境和居住安全,同时启动区长与代表“随时对话”的平台。让人失望的是,付区长承诺后的第三天,即6月24日,拆迁公司将拆迁户的肋骨打断4根。从6月底到8月30日,拆迁户按约定要求启动与区长的对话平台,就区长的承诺项进行交流对话,而区长根本不履行自己的承诺。8月23日,又发生拆迁办所属人员强奸小区少女案,从而引起拆迁户的愤怒,大家一气之下横了马路。  从早上8点15分,到中午12点,拆迁户在马路上与警方不时发生磨擦,为了所谓的文明城市验收,连消防车都开到现场,准备用高压水枪对付拆迁户。  拆迁户林师傅说:拆房子的钱,我们买不起房子,你要我们怎么办?我们站马路实在是无奈,老百姓无处伸怨啊。  余师傅说: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地还建,现房,期房给过渡费,市场价拆迁,四个任意一个都行。如果四个要求不能答应,那就请政府把汶川玉树地震中灾民用过的账蓬给我们,由政府指定地点,我们自搭账蓬过渡也行。  秦师傅说:我们连灾民都不如啊,不如来一场地震,国家还会帮我们重建家园。  李师傅说:我是下岗职工,没吃的,现在又没住的,人活到这个地步就只有一条命了。  横路现场到随处是怨声载道。  至中下午12点,路面还没有平息。余师傅主动与区委负责人联系道:你们用警力驱散人群效果不会好,不如让我以拆迁户的身份去劝一下大家。区负责人随即答应。余师傅把拆迁户劝离现场后,区委负责人要求余师傅组织5名代表与区长对话,余师傅在前往对话的路上,被警方无理扣压达7小时之久。  自古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何况余师傅是区委点名的谈判代表,又是力劝群众离开现场的功臣。桥口区委这种不按游戏规则出牌的做法激起了广大拆迁户的愤怒,大家又一次群聚把设在太平洋小学内的拆迁办公室围堵到晚7时警方才放人。  拆迁户们纷纷表示:维权,我们会一如既往。今天余师傅作为区政府点名的谈判代表被无理扣压一事,表示区政府与拆迁户的对话平台的关闭,因为连谈判代表的人生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我们打算把维权进行升级,如,到省市及北京上访,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多方了解证实,警方现场录像显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余师傅在此次群体事件中有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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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11: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如果拆迁连(就地还建,现房,期房给过渡费,市场价拆迁)任选其一的解决方法都做不到,叫拆迁户怎么搬。那里住的多数是收入不高的下岗工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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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1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共产党,您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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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15: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2 21:38: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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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15: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2 21:38: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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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15: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看清事实真相,不要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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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太平洋的拆迁,看了桥口公安分局的回帖,就830太平洋堵路事件,我想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我非常理解你们当天的做法,因为你们是国家机器中的组成部分,其职能是维护地区的稳定。毕竟,“稳定压倒一切”是中央在近几年的原则精神,在太平洋出现非稳定的情况下,你们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生力军,把陈雁平和余墩祥强制带到派出所也是正常不过,陈余二人作为公民有义务配合你们。  不过,你们在回帖中,有几点我不同意。  回帖中说“大多数拆迁户得到妥善安置”,你们不要全信拆迁办的。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家已签字搬家的拆迁户通过拆迁办获得安置,大多数人是自己花钱在外过渡,这叫“妥善安置”吗?  回帖中说:“80余名拆迁户为获得超出拆迁补偿政策范围的要求”,估计又有人误导了你们,就用一名40平米的拆迁户举例说事。按5300元的拆迁价,把什么都算进去,该拆迁户最后拆迁价是7000元,拆迁费是28万。太平洋地区的房价,其均价是9000元,在中央压制房价的情况下,也在8000元。如果该拆迁户在市场上再去买一套40平米的新房,需要32万。就是不装修,还有大几千元的办证费,请你们算一下,这个拆迁户住着蛮好,为什么要倒帖5万元买个安身居住的窝呢?,好在他可以依据《物权法》,不出售他的住房,这是他的权益。除非政府走征用程序征用他的房地,他应该没任何条件可谈。所以,“拆迁户是为了获得超出拆迁补偿政策范围要求”一说是令人不信服的。何况,现在市场上根本没有40平米这种小户型卖。  “拆迁户为获得超出拆迁补偿政策范围的要求”这句好象是拆迁户在漫天要价。要知道,太平洋一带都是下岗职工,连生计都成问题,哪来的钱倒帖去买房啊?28万无法找到自己安身的房子,拆迁的钱买不起买不到房子,还落得一个漫天要价的名声,请问这是“以人为本”的和谐拆迁吗?所以,请你们千万不要听信别有用心的人的话。  尽管你们有些观点我不同意,但我非常理解你们,因为,拆迁公司在向你们通报时,不一定如实,从而误导了你们。  中央三番五令的强调,要对利益集团进行整治。在太平洋拆迁事宜中,我相信你们治安部门不在利益集团之列,因为,我们通过你们的一线民警知道,你们只是出于自己的职责而行事。  其实,你们的回帖也不是你们的本意,只是尽你们的职责。在你们职责范围内,说你们应该说的话。我倒觉得,回帖说明“真象”的,应该是要求你们回帖的人和组织。  你们在回帖中对拆迁办强奸一事作了解释,不过,831号,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播了武汉太平洋堵路事件,在报道中也说了拆迁办强奸的事,我就纳闷了,不知谁的说法正确。最终,我还是相信你们警方,毕竟,你们是治安方面的权威部门嘛。  我还有一个疑问,拆迁公司在小区内的一些非文明做法与你们不相关,你们没有解释的必要。不过,513日,一针赵太婆被拆迁公司打伤,624日,拆迁公司打伤汽配的拆迁户,还有小区居家失火等,我想这都是刑事案吧,都是事实,能不能通过你们,让我们知道事实的真象和最后的处理结果呢?  的确,在执法中,大多数民警比较文明,并没有发生血淋淋的场面,没有使用警棍,没有用高压水枪和催泪瓦斯。在有老人倒下的情况下,你们人性化地主动用警车送医院治疗,事后,这名老人对你们的评价也比较高。但是,在陈雁平的问题上,你们没有站在弱者的内心去思考。在余墩祥的问题上,你们听信了举报人的不实之词。你们受职责之限制,让拆迁利益集团钻了你们的空子,这不怪你们,因为这是你们的职责所至。不过,以后还是请你们多体谅一下弱者的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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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8: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把代表扣了就没道理,以后谁还敢做代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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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13: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解释都没用,拆迁的钱买不起房,别人不买自己的房子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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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8 18: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5200元/平米的拆迁费面对1万一平米的市场,叫老百姓怎么活啊,这不是明的抢,把老百姓往火坑里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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