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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宜黄自焚暴露地方政府应对危机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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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0 19: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09月20日 07:52荆楚网     江西抚州市委17日晚对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中的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建设局、房管局等部门官员被撤职。与此同时,自焚中的一人叶忠诚,因伤势过重死亡。(新华网江西频道)    一起拆迁事件,最终导致两败俱伤的惨痛悲剧,集中暴露了地方政府应对危急事件的弱点。回过头来看宜黄拆迁事件,其实有许多次机会,可以缓和矛盾,化解危机。遗憾的是宜黄县委、政府决策的失误,直接导致了事态的升级和悲剧的发生。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此后不久,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宜黄的做法,显然违背了国务院通知要求。在拆迁双方针对补偿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宜黄县委、政府没有冷静下来,以平等的姿态,换位思考,与拆迁户对话。而是以强势的姿态,采取对拆迁户断水断电的行动,影响拆迁户的正常生活,急化了矛盾,使拆迁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对立。特别是当拆迁户反映诉求之后,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宜黄县委、政府失去了最初、也是最宝贵的一次机会。    其次,现场强制拆迁组织和处置失当。且不说,以查检汽油为名进入拆迁户,经不起法律的推敲,因为汽油并不是国家法律禁止的物品。组织拆迁的过程,没有预想到可能发生的状况,而进行有效的防止。当自焚发生后,不但没有及时组织求助,甚至还阻挠钟家人自救。在场的政府有关人员所表现出来的冷漠与残忍,反应的迟钝,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如此,宜黄县委、政府失去了有效解决问题的第二次机会。    再次,政府不能就“自焚”事件的真相,进行公正、客观的信息公开。当自焚事件被媒体曝光,宜黄县委、政府在网上仓促公布了一个经不起推敲的所谓真相。指出不是自焚,而是“因风力”作用,“不慎烧伤”。事实上稍有常识的人,都可以从网上公布的现场照片,判断出所谓的“风力作用”完全是无稽之谈,政府的刻意掩盖,反而起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作用。当后来手机公布录音,谁在威吓谁?谁在强拆?在世人的眼中反而越来越接近另一个真实的真相。一个利用媒体,及时公布真相,挽回不良社会影响的机会,就这样失去。    最后,自焚事件发生后,宜黄县委、政府,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抢救受伤人员,安抚家属和检讨拆迁过程中的工作失误,启动向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防止家属上访和媒体的炒作上。试想,如果及时公布的真相,媒体还炒作什么?如果及时地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加快协商抢救与赔偿的相关事宜,对家属是不是一个安慰?家属的情绪还会如此的激烈对抗么?至于发展到县长带队抢尸体,县委书记亲自带领一帮人到机场围堵钟氏姐妹,直至将姐妹俩堵在厕所内几十分钟,如此公然违背国家法律。宜黄县委、政府相关人员的执政能力与水平,在应对危机事件上,就完全打了一个败仗。    宜黄事件发生后,江西省委、政府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派出了调查组,抚州市委、政府作出了处理决定,相关官员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这虽然是一大进步,但希望不是宜黄自焚事件的终结,当维权需要老百姓用生命来抗争,当城市化的进程,需要付出血淋淋的代价,人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城市化,这样的发展为了什么?又为了谁?期待处置宜黄自焚事件,能够成为一个范本,让一切漠视人民生命财产的官员,能够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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