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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错位的拆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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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4 18: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拆迁,本来是城市建设中及其平常的现象,近几年来,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拆方,为了达到目的,使出各种手段,甚至不惜使用暴力;被拆方,为了守住那份本就属于自己的寸土,不惜以命相搏。拆迁矛盾的背后,是乎蕴藏着某些必然。    博弈的双方都为了一个“利”字而展开攻防,错位的拆迁概念让拆迁人占居有利态势,让拆迁户劣势接招。这种不对等的格局注定了拆迁户成为肉案上的肉,任人宰割。    随着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改变,从过去追求思想道德观到现在的拜金主义。好象一夜的功夫,中国的天空只有一个“利”字当头。在经济大潮中,社会走向务实化,人们的所作所为无不体现价值趣向。自然人是如此,社会团体甚至包括政府也是如此。  一,补遗忘的补偿    老百姓在国土部门获得70年的土地使用权,意味着这个已被出让的土地对于老百姓来说有两个趣向(或权益),一是土地的使用价值(可以在土地上建房居住);二是土地的增值价值。在70年内,任何团体组织或个人都无权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没收、占有土地所有者的拥有权(政府征用土地除外)。如果在得不到居户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拆迁,是强买强卖的行为,违反工商法和物权法。    既然经济社会中的人们讲究投资价值,那么,70年内,居户守着自己的土地,同时,可以实现土地增值,这也是一种投资趣向。土地商品化时,这个投资好比是一只长线股票,有获利预期。而拆迁房地评估只把房屋折旧纳入评估范围,却忽略剩余年限的增值价值。别说居户已守了20年、30年,就是1年的新房,拆迁也不会考虑年限补偿。二手房交易对房屋年限纳入价值计算。拆迁,实际也是二手房交易,却不将房屋年限纳入计算的内容,这对拆迁户来说有失公平。所以,现时的拆迁理念,只是承认居户对土地的使用价值,却剥夺了土地的增值价值。    当一块土地置于市场,凸现预期价值时,而这块土地属于居户,拆迁人对居户只承认土地的使用价值,无视预期价值的存在,强行从居户手中将土地夺取,然后激活、实现土地的预期价值,这就是暴利的来源之一。    长线股民,只有股市崩盘时,他手里揣的股票才成为一张废纸。当今揣着土地的人,土地“股市”没有崩盘,拆迁却让他成了无产者。在中国,是乎玩“土地股票”的人,随时会遇到崩盘。其实,这种崩盘都是“利益惹的祸”,是“强盗”红了眼,夺你没商量。    玩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玩拆迁游戏也是如此。既然居户与国土部门有约在先,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现在,拆迁人代替国土部门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这是违约行为。违约就应该支付违约金,而现行拆迁根本没有这种“规则”体现。江湖上还讲究一个“歪江湖正道理”,“庙堂”之上却没有信誉可言。    拆迁,应该注重房屋年限的补偿,这是体现公平和谐的原则,也是遏止暴利的手段。  二,错位的拆迁概念    区位价是地理区位价值加地价,重置价是上年度的房屋建筑成本。“两价”(下同)之和构成拆迁价,加上旧房的某些历史投资事实(如装修,违建等)及拆迁造成的损失等作价补偿项,组成拆迁交易价。可见,区位价的构成着重于地价,重置价的构成着重于房价。    在房屋评估中,区位价虽然考虑了市场,但它是理性的,绝不追随过热的房地市场。这样,区位价与市场之间就存在一个泡沫差距,而拆迁户又不得不面对这个泡沫差距。    重置价不考虑市场因素,只考虑旧房成本,即,它只承认历史的、离拆迁时间最近的房屋造价,而不触及最新的市场行为。    可见,区位价和重置价在客观上与市场呈现脱轨现象。在一个过热的房地市场中,这种现象必然导致拆迁矛盾的出现。近几年,房地产业过度抄作,使房价居高不下。这种格局,势必将区位价与市场之间的泡沫越拉越大。对拆迁户来说,越来越难以面对。    以武汉市汉西建材片的拆迁政策为例,其政策是货币交易,“两价”是5300元/平米,装修200~500元/平米,房屋指标补贴10%,奖金2万(在规定时间内),有残疾或特因户奖2万(不重复计算),违建按85%计算,水电、网络、媒气管道等都作价计算等等,用拆迁公司的话说,这就是拆迁补偿标准(或内容)。    装修补偿以200~500元/平米的标准计算,而2010年的装修市场达到800~1000元/平米,远远高于旧房装修标准。如,拆了60平米的房子,装修补偿1.2~3万元,而在市场上再购买一间60平米的新房,装修得花4.8~6万元。前后装修的差额,相差3.6~3万元。    房屋补贴按“两价”的10%计算,而“两价”之和远远低于市场价的42%。还是以60平米为例。以“两价”之和作为房屋指标补帖的计算标准,应该是60*5300*10%=31800(元)。如果以9000元/平米市场均价为标准计算房屋指标补帖,应该是60*9000*10%=54000(元)。显然,抛开市场价,按“两价”计算房屋指标补帖,相差22200元。    不难发现,不管是装修项也好,是房屋指标补帖也罢,都着眼于旧房,根本没有引入市场的要素。现实是,旧房被拆后,拆迁户不得不面对商品房市场。    以现行的“两价”操作,得来的拆迁款,在原地买不到商品房。旧房的其它属项得来的补偿款抵不过最新市场的要价,这就是现行拆迁的不合理性,也拆射出“两价”和现行的补偿标准与市场严重脱节的现实性。    不难看出,“两价”加旧房的其它补偿项,并非真正意义的补偿,它只是一个旧房成本的概念,不是购置商品房的标准。拆迁的原则应该是房屋还原加货币增量,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房地的使用价值和土地的增量价值。然而,现行拆迁,老百姓不但没有投资价值可言,甚至倒帖,这就是老百姓抵制拆迁的原因所在。    退而次之,如果把“两价”与市场接轨,其拆迁款能在市场上买到商品房,然后旧房的其它属项按最新市场标准作价计算,这样的计算方式,对于拆迁户来说也只是一个平账。如果是原地还建,相当于房屋翻新。如果是异地还建,相当于把房子从甲地搬到乙地。通俗的说,拆迁户是“一分钱也没赚到”,只落得一个旧房换新房。    既然人们的行为都讲究价值观,那么,拆迁户凭什么“一分钱不赚”?何况,现实的“两价”与旧房其它属项的补偿根本不与市场接轨。可见,现行的拆迁理念让拆迁户到帖是无疑的。不客气的说,这叫“蚕食百姓”。  三、补偿到底在哪里?    谈到补偿,当属奖金了。奖金没有市场的概念,也没有成本的概念,应该是一种补偿的意义。不过,拆迁人把此项并不作为补偿的概念,而作为鼓励拆迁户在规定的时间段,接收拆迁政策的交易发码,并不是所有拆迁户都能得到奖金。这样一来,奖金作为补偿项就存在不确定性。    残疾、特因等,属于福利的性质。拆迁本来是一个经济交易行为,而不是社会慈善行为。既然拆迁纳入了福利的权项,就不得不令人怀疑,拆迁人是否在偷换概念,把本就属于拆迁户的价值货币,以另立明目的方式来填充或取代补偿。现实是,并不是所有居户都有残疾、特因的资质,那么没有该资质的居户就被夺去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那份补偿。    就算奖金和残疾特困全部算进来,也只有4万元,还抵不过新旧市场装修的落差。可见拆迁补偿并没有实在意义,无异于没有。    我们作一个推理。    房屋拆迁,拆迁人看中的是土地,不是土地上的房屋,也不是房屋主人。如果把拆迁行为置于市场,应该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这好比在市场买白菜,顾客看中要买的只是白菜,而不是卖白菜的人。那么白菜的价格,不会因为白菜主人生活好坏而出价。现在,顾客要对卖白菜的人给予额外的补偿,就不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除非顾客低价买了白菜而感到内疚,才额外给予对方补偿。既然顾客在菜价以个给了补偿,那么,可以断定,白菜在交易中,价值被低估了。    从这个比喻中不难看出,在拆迁中,在房屋同等条件下,没拿到奖金和没有残疾特困资质的居户的房屋价格被低估了。    拆迁人不是居户的亲爹亲妈,他凭什么给予房地价值之外多余的补偿?可见,奖金也好,残疾特困也罢所得到的补偿,本来就应该是房屋价值中的成份,却被拆迁人或以慈善方式支付给了拆迁户,或拆迁人自己占有了。何许,这就是拆迁“游戏”中的一个内幕吧。  四,被扭屈的游戏规则    区位价重置价只是旧房的成本,是拆迁人提供给拆迁户的基准价,并不是补偿内容。    武汉市汉西建材片的拆迁公司用宣传车大张其鼓的宣传道:“只有严格按“拆迁手册”制定的价格进行拆迁,居民的权益才能得到保证”。好象这个“拆迁手册”是严格维护居户权益的政策。实际上,按“手册”标准拆迁得来的拆迁款,在市场连二手房都买不到,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    该片小岔路的一位罗姓居户说:我的房,我作主。要作卖,价格应该由我出,如同肉价是三元一斤一样,你拿1元钱能买到一斤肉吗?肉是卖肉的,不是买肉的。所以,肉价当然由卖者定。    而现实的拆迁,价格或所谓的补偿标准等全由拆迁人制定,拆迁户一开始就陷入了被动。自己的房是否出售,自己作不了主,连房价都被人左右了。这好比有一旧货收购人不请自到,自主出价强行收购旧房,房主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在这种势态下,房主作为弱者面对有政府背景的强者收购人,在“牛肉加棍棒”面前不得不屈服,以致让拆迁游戏规则被扭屈。    该片太平洋路的余姓居户说:我要求按市场价拆迁,拆迁公司说是天价,既然如此,我可以依据物权法,对我的房子可以不卖。    尽管余师傅依法维权是正道,但这种“不卖”的做法,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因为,“胳膊扭不过大腿”的民间法则好象流行于世,特别在拆迁中。“90%的居户不同意,不得强拆”,“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不得强拆”,这是中央的文件精神。有讽刺意味的是,拆迁公司还打着“依法拆迁”的旗号,强行出价,把一栋栋房屋变成废墟。      如上所述,中国的拆迁,在理念上没有成熟,从客观上来说,误导了拆迁户。没有真正意义的补偿作基础,不考虑市场因素,拆迁矛盾是无法调和的。那一件件强迁血案,一些地方官员不惜自己的乌纱帽参入强拆,不得不令人深思:拆迁,真是为了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吗?    城市要发展,需要拆迁,但拆迁应该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不应该违背信誉,无视人权,独断专行。特别是某些官员,实在应该注重和提高政治素质,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那种“不以民为先,却以利当头”,把拆迁户推向深渊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如此这般,社会又何来文明与和谐!城市又何谈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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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5: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很有道理,顶一个。  我看拆迁办的人说“跟你算高一点,出去莫说”都是骗人的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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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7: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国内各省、市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从来没有把协议拆迁当作是普通的买卖协议,而是规定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拆迁人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强迁,这与《物权法》中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的立法宗旨不符。“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即使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中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间房子,雨也可以打进这间房子,但是国王却不能随意踏进这间房子。18世纪英国首相威廉·皮特的这句名言可以用来解释《物权法》与被拆迁人息息相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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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9 13: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的四个阶段                    1、发动阶段  发动阶段出示拆迁政策。包括宣传,对拆迁户进行走访摸底等等,让拆迁户接收拆迁事实。同时,通过交谈、暗中录音,侧面打听等方式,收集拆迁户的相关资料,同时,对拆迁户的家庭人员情况,社会关系,经济实力,心理要价,装修情况,违章建筑,以及对政策的了解度等基本属性作数据统计,并进行分析,以便做到对症下药,即,这个阶段争取把拆迁户的基本情况大致摸清楚。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双方摸底。  2、相持阶段  通过发动阶段,初战告捷。随着拆迁的深入,拆迁政策的不透明性和不合理性,让一部分拆迁户出现静观等待的心理,在与拆迁公司人员交淡过程中,双方各不让步,而出现相持状态。  这个阶段会出现间接强拆的情况,拆迁公司通过破坏居住环境,间或制造暴力事件,通过各种途径向拆迁户表达暴力强拆等方式,影响拆迁户的心理承受能力。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拆迁人员主动上门找拆迁户谈。  3、恐慌阶段  到了70%~~80%的拆迁户签字搬家走人后,剩下的拆迁户出现恐慌心理。因为,拆迁人员在平时与拆迁户的交流中,总是有意无意的流露出他们黑道混混强拆的事,以此暗示拆迁户:怕不怕黑道混混强拆?  一般来说,大多数人没有签字走人的情况下,黑道混混是不敢大量介入的。而走了70%~~80%的住户,剩下的人不多了,黑道混混有进场的可能,所以,这时的拆迁户出现心理上的恐慌。这个阶段,拆迁公司在拆迁价上,多半是不会让步的,因为拆迁人员知道,拆迁户这时是一种恐慌心理,急于想签字走人,心中存在一个“怕”字。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拆迁户主动找拆迁公司,商谈拆迁事宜。  4、攻坚阶段  过了恐慌阶段,剩下的就只有上十户人家,这就是所谓的“钉子户”了。这时,红道出现,摆出一种司法介入,行政强拆的架式,同时黑道在侧面相配合。  这个阶段最容易出现过激事件。同时,这个阶段也是拆迁价最高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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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好,拆迁办就是喝我们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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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16: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拆迁是个大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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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23: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好,混水好模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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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1: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这样看来拆迁就是在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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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0 2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被转载到人民网强国论坛(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103704046&boardId=2
)。本人在此声明,“[原创]错位的拆迁概念”为本人原创,首发于武汉出租车论坛,后发于汉网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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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0 2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汉网杂谈的精彩回帖:     [转帖]给我们一条活路吧!——给武汉市长的一封信  市长大人:您好!对于这几天中北路一带群众**,我在这里代表大家向您表示歉意。我们也对不起那些因为我们的**而上班迟到的广大市民。在这里我们向大家表示最诚挚的歉意。其实,这么热的天,我们也不想这样的。试问谁不想在家舒舒服服吹着空调睡个懒觉?那么,我们何以至此呢?我们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我们最真诚的希望社会安定。因为只有社会安定了,我们的生活才能慢慢变好。一颗大树想要成活就必须要有粗壮的根,那现在我们的根保不住了,我们能不这样么?作为一个人,最根本的需求就是吃、穿、住。家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不仅仅只是遮风挡雨的场所,那也是精神寄托的港湾。无论事业成功与否,无论生存的道路有多艰辛,但只要一想到家,心里就会有些许慰藉。因为家给人一种安全感,那种感觉是任何地方不能比拟的。武汉要发展,要建设,我们很支持,因为武汉是生我养我的故乡,谁不希望自己的家乡能够繁荣昌盛?武汉发展了,我们才能发展,所以大武汉的建设我们是绝对拥护的。对于武汉城市圈的规划我们也很期待,楚河汉界让人无限憧憬。可是,武汉要发展难道非要踩在我们的血泪上才行么?我们房子老了,是应该拆了,可是也不能直接把我们赶出去啊。7月初下的搬迁命令,8月22号就要我们全部搬完,您觉得这可能么?我们不是一个两个人,是几万人啊,这么短的时间,让几万人同时搬迁,试问往哪里搬,我们且不谈有钱没钱的问题,就论地方,哪里可以容下我们?再来,我们谈谈你们的方案。想要就地还建想都不要想,只提供金钱补助,4400元/平方。请问一下,如果换做是市长大人,您愿意么?就算您发扬风格,您老婆愿意么?请高高在上的您站在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立场上想一想,好么?当然,这样子的事情是绝对不可能发生在您身上。您知道么,因为你们的一纸通知,我一个小学老师几夜没睡好,导致心脏病发作,人家退休了,年轻的时候勤勤恳恳为国家培养栋梁,却万万没有想到,到了晚年却要沦落到如此地步,连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都没有,又何谈安享晚年?她只是一个个案,还有我不认识的呢,您想想,难道武汉想要发展就一定要把人逼上绝路么?不知您是否注意到,那些上街**的人们大多是上了年纪的人,他们不是年轻气盛,他们这个年纪的人是不愿意惹事的,但凡有一线生机他们也不会如此。他们活了这么久,见过的,感受过的要远远比我们多出许多,他们也懂得什么叫知天命,什么叫耳顺,他们比我们冷静,可是,现如今他们纷纷走上街头,为的是什么?年纪大了,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顶着这么大的太阳,情绪又那么激动,难保会不出事。再说,我们每个人都有爹妈,那些上街**的老人们也都有儿女,试问哪一个做儿女的忍心看着自己年迈的父母上街**,烈日当头,出了什么事情谁能负责?可是,我们能做些什么呢?父母生我养我这么多年,到了晚年,我们这些做儿女的却保不住一个他们能够安享晚年的房子。而他们,为了能让自己的儿女将来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顶着烈日就这样走上了街头。市长大人,我们不是刁民,我们不想闹事,我们不想阻碍武汉的发展,可是,您能高抬贵手放我们一条生路么?我们要求不是很高,我们也不想借着拆迁发一笔横财,我们只希望能给我们安排住所。您拆了我们那么多房子,那么大一片地,难道就不能分出一小块来给我们安置么?我们住的都是老房子,最大的也不超过50平米,您4400/平米,算下来也就20W,这还是往大了算,其实很多都没有达到。请问一下,这20W能干什么?恐怕还顶不上有些人的一顿饭钱吧!这20W能在武汉的哪里买房子?难道要我们全部搬到郊区么?您这叫发配么?就算搬到郊区,郊区能有这么大的容量容下我们这些难民么?再说了,住在这里的大多都是以前国企的职工,以前勤勤恳恳为国家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到了老年,国家却如此对待,您叫我们情何以堪?我们的退休工资低,我们没有说什么,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厂子的效益不好,我们可以体谅,只要不会饿死我们也就顺从了。可是现如今,连我们唯一的老本也要夺走,我们手上的土地证,房产证都是假的么?去年,汶川大地震,震碎了多少国民的心,全国人民纷纷解囊相助,只因为大家体内流淌着同样的血液。国家也是倾力相助,帮助灾民们重建家园。国家领导人亲临现场慰问灾民,是多么叫人感动,我们感动于领导人的亲切问候,我们感动于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共度难关,我们为能生在这样一个温暖的国家而感到骄傲。那是天灾,我们只能骂老天不公,夺去了那么多人的生命和家。而现如今,我们的家也保不住了,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我们想不通那些爱民如子的父母官,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们,能够倾力帮助那些失去家园的人们重建家园,却要硬生生的夺走我们的家园。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你们能给那些灾民们一个温暖的家园,但又为什么要来夺走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所呢?我们不想要钱,我们只想要一个房子,一个家。当年抗日战争为什么爆发,不正是因为我们共同的家遭到了侵犯么?我们群众众志成城,抗击敌人,最终取得了全面胜利。我们为什么会胜利,是因为有哪些誓死捍卫国土,捍卫家园的烈士们啊!我们的五星红旗是战士们的鲜血染成的,我们从小佩戴的红领巾就是那鲜红的五星红旗的一角,我们从小就吟唱着: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可是,现在,我们的地位在哪里?我们就差生生跪在您的面前磕头祈求一处遮风挡雨的房子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连房子都没有了,您叫我们怎么活下去?我们都没有办法活命了,我们还能顾及什么呢?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您是我们的父母官,您一定要帮助我们啊!我想,天下没有一个父母会将自己的孩子逼上绝路,没有一个父母会忍心看到自己的孩子在外流浪,对吧?你们不愿意还建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这里要建高档住宅?因为我们而影响了高档住宅的风水么?楚河横穿我们这里,河中还要保证游船的通行,到底有着怎样的家底,有着怎样的社会背景才能居住在这里呢?就算有一天,我们被强制驱赶了,你们的高档住宅建好了,当你们站在高档房子里向外眺望楚河的时候,当你们坐着游船顺水而玩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的脚下是我们父辈,甚至祖祖辈辈的血肉,那缓缓流淌着的河水是我们多少人的眼泪汇聚而成?那样,你们还能惬意的谈笑,欣赏风景么?我想,但凡有点良知的人都不会如此吧!社会要发展,城市要建设,我们不反对,但至少要给市民一条活路吧?你们规划城市的时候,你们建设武汉的时候,请问一下,你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不正是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么?可是,我们连住所都没有了,又何谈美好生活?上街**,我们是实属无奈,我们看着那些上班族迟到也很抱歉,可是,我们真的没有办法了,我们想要活命,我们想要生活,我们只得如此。顶着骄阳,冒着酷暑,我们手拉着手走上了街头,为的不是动荡社会,而是请求,是乞讨,是为了能让那些觊觎我们根基的人放我们一条活路。市长大人,我含着眼泪写到这里,我真的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了。只希望您能体会一下我们的心情。这个几百个亿的工程,难道就不能给我们一处安身立命的场所么?我们那么大一片土地,只求给我们其中的一小部分,盖上房子,让我们居住,难道这点要求也不能满足么?钱在你们眼中真的就重与人命么?市长大人,希望您能怀着一个体恤民情的心救救我们吧!在此,我代表所有的人谢谢您了!  此致  敬礼  一个无奈的小市民   详情请看:http://bbs.cnhan.com/thread-1642410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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