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出租车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140|回复: 0

土地征用成万恶之源 中央布局寻求根本性治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12 12: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种种迹象表明:土地矛盾成为当前社会的重要矛盾,土地腐败成为社会腐败的重要品种。在舆论的棒喝声中,疯狂拆迁、催命拆迁仍在悲情上演。这不只是利益问题,更是沉重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怎么办?利益链条的梳理与制度的建构固然是长远之计,建立一套严厉的追责与监督框架也是当务之急。   1拆迁悲剧频频上演   土地征用俨然成“万恶之源”   昨日江西宜黄县“910”拆迁事件有了重要进展,包括县委书记、县长在内多名官员被处理。这起因拆迁引发的老中青一家三代人的自焚事件,现已有一人不治身亡。继唐福珍自焚对抗拆迁之后,这起恶劣事件再次灼痛国人神经。   昨日中青报一则报道前来凑趣:山东鄄城县**借旧城改造的幌子,在部分居民不知情、土地使用权尚未被收回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卖给开发商。随后,由**部门组成的项目建设指挥部不遗余力地劝说居民尽快搬迁,并搞出“不签字就停薪停职”的“拆迁株连”……这副做派,这样的故事,俨然成为此类闹剧的缩影。   大家蓦然发现,“燃烧的拆迁”“诡异的拆迁”“要命的拆迁”甚至“恶搞的拆迁”……近期野蛮拆迁又有抬头,俨然成为当下社会的重要矛盾;土地拆迁补偿犹如 “万恶之源”,制造了大量血案、腐败、滥权的故事。文明,还没能拉住野蛮的缰绳。   2高层表态与中央布局   寻求根子上的“一揽子”治理   矛盾如此尖锐,高层显然有所洞悉,并有所行动。温家宝总理在达沃斯夏季论坛上便坦言,土地问题根本上与制度有关,农民合法的土地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现有的财税制度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着“土地财政”的现象,并明确表示必须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   紧接着,此前被指“搁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又有了积极动向。据学者透露,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召开此条例的专家座谈会,就征收程序、补偿标准、争端解决机制等6问题进行讨论,据称草案形成初稿,确定了“先补偿后拆迁”等基本原则。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日前也下发通知,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一条重要规定是: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通过立法及管理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土地矛盾,态度与思路俱已浮出水面。     3以利益链的角度廓清   土地乱象与哪些“制度”相关   农民土地补偿太低,源自“肥厚”的一级市场   为什么**可以从农民那里廉价得到土地,另一手又高价卖给开发商?根源就在于高利润、高垄断的一级市场,国土资源部的整治并非无的放矢。《
东方早报
》文章称:必须向土地一级市场腐败开炮。土地一级开发,就是通过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将生地变成熟地,然后出让给开发企业——— 有媒体报道称,有的集体土地**出补偿金一亩地三四万征收,卖给开发商时就成了几百万,赚了巨大差价。由于利润高、市场化低,往往有钱有势有关系的企业能够拿地获利,由企业主导的拆迁也上演野蛮、血泪,让农民受到多次伤害。从源头上打破土地储备机构的特权,在土地一级开发上提高市场化程度、操作透明度,农民被欺才可能有所缓解。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应成为关注重点   国务院法制办官员表示,目前征收条例主要是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问题,对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只有一些原则的规定。这确实反映出一个窘境:当前最为突出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矛盾(也正是唐福珍们的命题),此前并没有被高度重视。法律专家透露,“征收条例”久拖不出,不只是因为遭到地方**阻力,更因为正在考虑将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纳入考虑范畴——— 希望是后者,当城市几乎无地可用,经营城市主要往周边集体土地“开刀”的时候,如果只立一部解决城市拆迁的法律,显然是滞后的。   农民在博弈中绝对弱势的结构没有改变   利损来自权弱。广大农民以集体名义拥有着集体土地,但在博弈中却人人无权,乡镇、村组干部不仅可以低价卖地,还可以克扣补偿金。农民在这种交易中失掉的,却是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往严重处说,是未来的生计。这是一种结构性的弱势,作为补偿主体,根本没有博弈能力,更不要说与这片土地未来的价值增值挂钩了,所以我们才会看到大量失地农民归入上访大军。不在集体土地征收立法中赋予农民更多权利,改变单一补偿金方式,就很难提供长远的保障。这绝不是一句“双方未达成协议不得强拆”就能迎刃而解的。   有人牟利无人领责,官方借口的漏洞急需堵住   鄄城打“旧城改造”幌子很有代表性,那就是随意放大“公共利益”的概念,干谋私的事情。据《南方周末》报道,最近三年八起拆迁自焚或活埋案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到问责或追究。为什么?就是因为**官员总能找到借口,总能把商业开发的征地项目装到“公共利益”的筐子里面,把自己打扮得楚楚可怜,一脸无辜。大家总感觉**和开发商“搅”在一起,这也是症结所在——— 一是必须界定清楚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区分与监督渠道;二是必须将征收决策机关的 “**”二字界定清楚,将征收程序、决策规章化。说白了,就是明确责任主体,出了问题知道谁必须负责,有了纠纷知道找谁裁定,这才能为追责提供一个清晰框架。   “土地财政”是根源性障碍,要让大家看到“希望”   舆论探讨土地乱象最终都会将矛盾归结于“土地财政”,并因此而感到悲观,因为改革的难度实在太大。专家说,改善这种土地财政模式,逐步探索**财税制度改革,让利于民,是解决补偿标准过低的根本途径。但实际上,几乎没有哪个地方**会主动从这个游戏中主动脱身而出——— 资料显示,**对土地财政高度依赖,甚至有些地方几乎完全“靠地吃饭”,这等于砸人家饭碗。尝到甜头了,不玩游戏后中央又不可能给予足够的资金补偿,所以我们看到很多地方**在觉醒的公民维权面前,只能花大价钱、用各种办法“截访”“维稳”,就是不肯改变做派。这是最让人绝望的地方,而解决土地财政问题,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中央的勇气。      4当“远水”遭遇“近渴”   先建立严格追责框架才不至于把人“渴死”   面对专家讨论的草案初稿,有网民并不乐观,认为有些理想化,并且“远水解不了近渴”。这的确是个现实问题,我们无法把全部的希望寄托于一部还在讨论、前途未卜的 “条例”上——— 从制度根源上寻求解决是长远之计,但当务之急是必须有切实有效的措施阻止悲剧的疯狂上演。画饼不能充饥,必须同步解决“近渴”。目前来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媒体的无障碍监督以及事后的强力问责上。   宜黄拆迁悲剧因为影响特别恶劣,处理了一批官员,这在“最近三年八起拆迁悲剧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的背景下难能可贵,应该会对很多官员有所震慑。官员逐利确实严重,但在前途乌纱帽面前还是会仔细掂量的。在制度链条没能很好廓清之前,唯有这种绝不手软的问责 (希望不是异地调动),才能形成倒逼**摆正位置——— 这是当务之急。即便在立法之后,比如法律规定“同意之后才可以拆迁”,也难免有人把法律当儿戏,这种外在监督与上级追责也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力。   总之,要让这片羸弱土地生长出公道、正义,让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不再那么焦虑、恐惧,长期制度建构、短期有效问责、细节矛盾的逐一化解,一个也不能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点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本论坛上所有言论为个人所为,不代表论坛观点!

小黑屋|手机版|出租车论坛 ( 鄂ICP备17023530号

首页
| 鄂公网安备 42010402000993号

GMT+8, 2024-3-29 06:19 , Processed in 0.05694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