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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实在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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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8: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宜黄政府官员撰文《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以下简单称“《事件》”),文中一句“不慎烧伤”,引来记者“笔杆子杀人”,好象对自焚事件问责在大题小做。通过《事件》想把事件大事化小,把责任推得干净。   显然,用“不慎烧伤”意在引开社会视线,回避人员死亡的视觉点。事实总是胜于雄辩,一句“不慎”岂能掩盖或抹去强拆的罪恶?是记者捏造事实吗?那么,“不慎烧伤”之说是否有不实的嫌疑呢?我们不需要相信记者的“笔杆子”,也不需要相信“宜黄县长机场劝说”的“事实真象”,我们可以通过照片,上访者泪流满面,无可奈何的表情就知道“不慎”的背后发生了什么,谁又在不尊重事实利用“笔杆子杀人”。     

  

  可见,宜黄政府无视人命,就怪不得记者“笔杆子杀人”。  《事件》中,“县主要领导遭遇舆论的强大压力”。原来,仅仅是因为“舆论的压力”才作姿态。为什么没有“良心”和“党性”的压力呢?笔者不禁想问:如果不是舆论压力,宜黄政府不知要宰杀多少只“羊羔”。不难看出,宜黄政府并没有从思想深处得到教训,从党性原则上进行反省。  事情出了,不去认真反省,却找种种理由为自己辩护。对生命的态度如此冷膜,看来,这种政府不仅仅是“问责”所能鞭策的。  《事件》中“对此类事件如此严厉的问责,可以说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言外之意,“问责”有点大题小做了。  不得不指出,正因为过去对强拆中发生的践踏人权的做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才导致宜黄悲剧。权力可以激活生命,也可以扼杀生命。生命在权力面前消失,而权力人仅仅被问责这本身对失去生命的一方有失公平。宜黄自焚事件对领导人“问责”,这个处理结果来说,客观上无异于在把权力与生命作交换或交易。要知道:人的生命最宝贵。免职,对权力人构不成生命的威胁,所以,拆迁中经常发生命案就有必然的成份。假设制度规定:如果出现人命案,让相关权力人陪葬。权力人还敢不作为、乱作为吗?绝对不会!因为权力人的生命与权力对象的生命绑在了一起。权力人免职后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最起码他还能享受生活,而权力对象失去的生命却永远无法生还。显然,权力大于或等于生命。  当权力大于或等生命时,必有草菅人命;当权利小于生命时,必有尊重人权。如果把权力人的生命与权力对象的生命通过严格的制度进行绑定,还会发生权力视生命如“羊羔”之事吗?当然不会!可见,对此类事件的问责,“史无前例”的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和对生命人权的轻视,即,不是重了,而是轻了。  《事件》除了责问媒体大题小做而推卸责任外,还有一个方面——面对城市的发展,老百姓不配合。不知宜黄政府是否思考过,为什么毛泽东时代的百姓,在政府的利益面前愿意牺牲个人利益。而当今,百姓还是昨天的百姓,为什么在政府利益面前不愿作牺牲了?这里面需要思考的问题太多。以“城市发展”和“为了大多数人利益”作漂亮的晃子,却让“少数人”富起来,这实在是在愚弄百姓。  拆迁人员对拆迁户最流行的一句话是:你别做拆迁发财梦。面对此语,有人摆出了这个观点:通过拆迁,赚了钱的百姓永远在国内消费。而“少数人”靠拆迁发了财,何许会移民,参加国外消费市场。再者,中国的强拆,有多少是通过行政强拆的?大多数是通过黑帮势力完成。作为“少数人”中一部分的黑帮势力,通过拆迁敛财后,有钱招兵买马,有钱购买枪支弹药,所以,站在国家民族与经济学,以及社会安定的角度,显然,拆迁让老百姓富起来比让“少数人”富起来要划算。  《事件》中摆了一个观点: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文中通过二个方面强调此观点:一是城市发展的成本,二是百姓不配合。归结起来就是“发展”与“吃饭”的矛盾。面对矛盾,“吃饭”应该为“发展”让路。因为,城市要快速发展,面对无理要价的百姓,强拆,只能是唯一的途经,而强拆不可避免出现百姓伤亡事件。显然,作者把城市发展摆在百姓的“吃饭生存”之上。通俗地说:为了城市的发展,不惜牺牲一代人。  笔者认为,你强拆去消灭贫民窟,却无视贫民窟的人。高楼林立之下,都是成群的乞丐。请问,这种城市还有什么发展和存在的意义?强拆贫民窟,杀光城市的“乞丐”,再从富裕发达国家移民,来增加城市的美丽度,何许这是城市发展最简单直接的办法。  按“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思维方式,我们可以套出一个定律来,即:没有腐败就没有新中国!因为,城市建设离不开建设项目,而有建设项目就有腐败,这是国人心知肚明的事。显然,这是现代版或中国特色的发展方式或建设意识。  是的,城市发展需要成本。不过,发生在湖南长沙的拆迁,《一位房地局付局长的日记》记录了拆迁中的利益分配:“指挥部20%,办事处15%,房地局65%”。正因为这种拆迁分配方式,最后到拆迁户手中的拆迁款就所剩无几,这些指挥部、办事处、房地局的所得利润难道都是城市发展所需要的成本吗?湖北某省报报道,拆迁公司获得300~~400%的利润,在这种暴利面前,老百姓“过高”的要价不过是九牛一毛。  城市是什么?城市就是老百姓的一个载体,让老百姓安逸。而《事件》的观点要让这个载体升级,却不管载体上的人是否适合乘座,这无疑是“乞丐坐宝马”。城市与城市百姓的关系如同足球比赛的中场和前场,两者不能脱节。没有强大的中场支持,前场只能是形同虚设。  是城市的发展重要,还是百姓的性命重要?这不仅是一个发展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城市发展与百姓致富应该成为有机体,百姓安居乐业应该成为城市发展的标准,而不是丢开百姓,建造空中阁楼。强拆快速到天堂,如同跑步到共产主义一样,是会受到自然规律惩罚的。  《事件》中阐述,“人心不足蛇吞象”,“有什么样的百姓,就有什么样的政府”。言外之意:百姓不讲理,政府就不需要讲理。  在这里真要感谢《事件》道出了一个政府“只能意会,不得言传”的拆迁规则。即:政府要讲形象,又不能对拆迁户直接施之以武,所以,就用不讲理的办法,即,动用黑道对付老百姓。何许,这就是拆迁中不断出现血案命案的原因吧。  《事件》有一段文字:当大家都在对强拆政策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大家都罔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君不见,当您安住在宽敞舒适房子里、当您行走在宽阔明亮的大街上,当记者住在高级宾馆挥笔写就痛斥强拆政策文章的时候,您是否想过,您脚下的土地可能就是政府用强拆手段征来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针对这一段,笔者葫芦划飘,也可以这样道来:君不见,当您安住在宽敞舒适房子里、当您行走在宽阔明亮的大街上,当致富的“少数人”站在高楼之上欣赏城市风景的时候,您是否想过,您脚下的土地不知埋葬了多少人的血和泪,又埋葬了多少人对政府的失望,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强拆,是不是不仅拆掉了老百姓的家园,也拆掉了政府的基石呢?  陈毅元帅说,淮海大战是老百姓用小车推出来的;也有人说,渡江战役是无数老百姓用肩膀和生命把解放军扛过的长江。显然,新中国不仅牺牲了无数先烈的鲜血和生命也牺牲了无数老百姓的鲜血和生命而得来的。而现在,强拆,又要牺牲无数老百姓的生命与利益再换来一个新中国,我们不知道这种“新中国”对于老百姓来说什么意义!直白的说,这种新中国并不是老百姓的新中国,而是“少数人”的新中国!  “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实在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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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5: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没招惹谁,要拆迁!理由:城市发展的需要,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拆人的房子就给人安置好吧,不要让人吃亏吧?可拆房子的人偏不,要低于市场价的50%来拆。老百姓到哪里去说理?政府部门?政府拆迁,没戏!法院?政府开的,没戏!抵制拆迁?强拆!抵制强拆?要你的命。  “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多么充分的理由啊!那么,中国人口多了,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不是要杀一部分人,以保证合理的人口数呢?也许,离那一天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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