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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拉梭

强拆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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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23: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折日记  2010年11月8日  晴  今天捡了一个“耳朵”,在新合村的象棋地滩边,几名酒厂的拆迁户聊天(简称甲、乙),以下是聊天内容:  ……  甲:我们太平洋拆迁的后台很大,老板是省里的(名字,省略),所以,桥口区根本不把我们当回事,强硬得很。  乙:省里又么样呢?不能不讲道里吧。你的官再大,房子是我的。我想卖就卖,不想卖就不卖。要强拆,我用命顶着。  甲:没听那些拆房子的民工说?出了事有老板卖单,那些当官的有权有钱,中国人多,拆迁死个把人个,正常!  乙:他不怕丢乌纱帽的?  甲:你没见全国因拆迁死了人,当官的虽然下课,但没有一个到别处去,没有官复原职的,有的还升了!  乙:真是稀乱!  甲:所以,区里不是老板,他只是帮省里的后台老板办事,不怕出事。万一出了事,老板会压住的。  乙:压得住吗?人命关天啊,江西宜黄死了人,压住没有?  甲:这个你就不懂了,江西宜黄只是一个县,江西省政府可以牺牲县级单位的利益。武汉不一样,是市级省会城市,省市的屁股都不干净。万一出了事,省里不会牺牲武汉的利益。保护武汉,就是保护自己。年前,黄陂武湖拆迁埋了活人吧,压下去了吧?你去试一个,向省市电视报纸打电话报料,说我们这里强拆,发生群体事件,死了人,你看有没有媒体暴光。  ……  以上的聊天令人深思,如果聊天的内容是真的,真是省里的个别人以权谋私进行拆迁,对于太平洋的居民来说就是一个悲剧,因为自古民斗不过官。  在中国,权力至高无上,可以轻易地突破法律谋取私利。权力链的存在,让老百姓无法用法律保护自己。权力人看中了老百姓的房子,权力链共进退。老百姓就无处伸冤,无可奈何。  在权力上,拆迁是一个正金字塔,省政府在最高点,老百姓在最底屋。在这个正金字塔中,权力点所处的位置越高,它覆盖的面越大。在利益上,拆迁是一个倒金字塔。省政府在最高,利益最大。老百姓在最底,利益最小。利益的倒金字塔,省以下的行政单位:市、区、街、拆迁户,从上往下,层层盘剥,到了老百姓手里,拆迁款就没有多少了。如果甲乙聊天的内容是真的,那么,太平洋拆迁价起不来的原因就成自然了。这年头,权力为利益服务。连人民网都明确指出,要“为人民服务”,不要“为人民币服务”,从一个“币”字中可以看出当今社会权与利的现实性。  权利人看中一块地,可以利用权力,实行强拆,任意地把非法变成合法。别说老百姓住的房子,就是老百姓口袋里的钱,也可以合法的剥出来,这就是权利的至高上。  真希望甲乙聊天的内容是谣言,只有这样,我们作为拆迁户才有一线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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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0 15: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拆日记  2010年11月10日  晴       今天,酒厂楼房继续拆除中,一针楼房也起巨大的拆除声,搞得居民无法安宁。同时,与一针宿舍相邻的近百户私房区来了5名混混,横行霸道地踢开租住房,态度强硬地限制租户10天内搬家。    没签拆迁协议的房主,有权将自己的房子出租,拆迁公司无权驱赶租户。这种强行驱赶租户的行为是对房主利益的侵犯,难道拆迁“政府行为”就可以任意突破法律界限欺压百姓吗?    昨天,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时,首先要论证是否合法。武汉市太平洋地区拆迁就“补偿不到位”来说,有非法嫌疑,违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难道湖北省武汉市不在国务院的管辖范围内吗?    面对巨大的拆房声,看着满宿舍的灰雾,突生灵感,生出一首打油诗,题《强拆》:      东风吹,战鼓擂,我爸李刚我怕谁。      政府老子做后盾,对着民房抡大锤。      叮叮铛铛巨声起,沙石碎玻满天飞。      百姓莫叹强拆恶,楼倒死人有人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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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3 2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拆日记  2010年11月13日  星期六  晴    谁想犯法?没谁愿意。谁想死?没谁愿意,但被强者意识主宰下的强拆,让太平洋的居民们慢慢走上危险之路。记着,2010年11月13号,太平洋的居民彻底准备好了,这种准备不仅仅是刀棍那么简单。何许,有一天,太平洋拆迁闹出轰动之事的时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离不开今天……  世界上两人可怕,一是不要脸的人,一是不要命的人。“强拆不要脸,我们就不要命”,太平洋片区有拆迁户如是说。  《武汉出租车论坛,民生杂谈》栏目里有一个帖子,是用国歌曲改编的《太平洋拆迁歌》,如下:  起来,不愿被欺压的迁户,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我们(的)家园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户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我们团结一心,冒着强拆的刀棍,前进,冒着强拆的刀棍,前进,前进,前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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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7 21: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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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 18: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拆日记  2010年12月3日  星期五  晴     今天在网上看了一个帖子,有点意思,说的是桥口区王家墩拆迁。2010年11月下旬,在没有与拆迁户协商的情况下,拆迁办强拆王家墩居民的房子,停电停水。拆迁户上访到北京,最后,中央信访办把武汉市桥口区王家墩的上访代表打回原府,越区到江汉区信访局。信访局长招集拆迁办负责人与居民代表开会协调。拆迁办负责人叫来混混,当着信访局长的面,混混对居民代表说:你们谁呈头?把你们搞死,不但要拆你们的房子,还要把你们人搞不见。  可见,拆迁,**是后台,警察是帮手,混混是打手,这句话没错!  11月26日,江汉区信访局又组织了王家墩的居户与拆迁办进了一次谈判。拆迁办负责人是一名军人,职务是团长。下面是军人团长与居民对话的一部分内容:      居民:为什么拆迁没有任何文件,拆迁依据什么?  杨团长:我这里只有军区和武汉市领导签署的“会议纪要”。    居民:“会议纪要”具有强拆的法令作用吗?杨团长:领导签字就具有法律效用!  …………  居民:那在我们还没有达成协议之前,他们已经开始拆我们的房子了。  杨团长:那你这个事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什么了?因为**给我工作的时间不多了,董存瑞他想死啊?他也不想死,总攻的时间到了!他怎么办?他为了全国人民,为了祖国的早点解放,他只有献身。  …………  (详情请查看:
http://bbs.hb.qq.com/dachu/gk3tj0137916.htm
  思考有二:  一,看来,中国不是法律最大,是领导意识最大,这就注定老百姓的悲剧下场。  二,解放战争时期,为了全国的解放,让董存瑞死。和平时候,发展是硬道理,为了城市的发展,让拆迁户死。  由此,联想到前不久发生在江西宜黄拆迁的自焚事件中,“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论调,真是让人欲哭无泪啊!  太平洋拆迁,这几天静静的,除了前天停电和停网络以外,没见拆迁办的人与居民谈话。黎明前的黑暗往往是静静的,但迎来的黎明不一定就是阳光灿烂。  太平洋宿舍,夏天发生了一件事,当时有投资公司到太平洋宿舍收购60平米以上的房子, 出价是1万元一平米。居民们分析有二:一是投资公司有实力绕开拆迁公司直接与拆迁人土地储备中心结算,即,投资公司赚了拆迁公司该赚的钱;二是在拆迁受阻的情况下,拆迁公司为了追求拆迁率,只得同意投资公司从中横一杠子。  何许,居民的分析有一定的道理。如果真是这样,太平洋拆迁就不难:拆迁公司这个中间环节退出,让**出面组织拆迁户与直接与土地储备中心结算。况且,最近媒体报道中央打算出台新政策拆,有拆消拆迁公司这个中间环节的政策思路。  但地方**又为什么不这样做而非得冒一定的风险,要保留拆迁公司这个中间环节呢?居民分析道:拆迁公司对相关官员或机构有利益分成行为。得人钱财与人消灾,中国不是法律最大,是领导意识最大嘛!什么拆迁许可证是否有法律效应,是否延续等都不重要,都是领导说了算,所以,拆迁公司不退出。拆迁公司不退出,拆迁户也没有机会直接与土地储备中心结算了。  迎来的黎明到底是乌云遮天的黑暗,还是阳光灿烂,只有地方**的领导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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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23: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拆日记     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  睛      今天的交流会来了汉阳、青山、武昌的拆迁户代表。12月26日是毛主席的生日,大家打算搞纪念活动。  交流会周师傅的维权话题依旧。不过,亮点是武昌拆迁户代表在会上谈他们武昌拆迁户如何把维权维到美国联合国总部去了,代表说:在中国维权,没地方维,只有到联合国。  或许,这话有一定的道理。武汉洪山区一拆迁户被强拆,他从楼上丢石砖下来砸了强拆人员,该拆迁户不相信武汉的警方,跑到北京自首,最后还是落入武汉警方之手。  汉口王家墩拆迁户上访到北京,国家信访局还是把信访代表打回原府,到江汉区信访局协调解决,而王家墩拆迁办的混混居然当着信访局长的面对拆迁户代表说:我们不但要拆掉你们的房子,还要把你们人搞不见。拆迁办负责人又说:董存瑞想死啊,他也不想死,因为总攻时间到了,为了全国人民早点解放,他只能献身。此语牛啊!  话又说回来,去北京上访,从程序上看,中央信访也只能把问题交到地方,最后还是由地方解决。问题的关健不是谁来解决信访的问题,而是拆迁体制的问题。只有解决拆迁体制问题,才能解决拆迁的矛盾,没有拆迁矛盾,哪来拆迁信访呢。  太平洋的拆迁户不排除上访维权的可能性,但现阶段,大家都是一种静观与务实相结合的心理,“上访不如用命挡,起诉不如站马路”,大家就是这种务实态度。你拆我的房,我跟你拼了,用命挡着。你搞混混来闹,我能打就打。打不过,我就站马路。  一位姓朱的居民说:拆迁,懂政策的聪明人不一定能讨到好,而是那些所谓的“苕人”能讨到好。为什么呢?“苕人”苕办法,达不到要求,房子我不卖,他就是一个软“钉子”。政府不怕硬“钉子”,怕软“钉子”。  这位朱姓居民说得有一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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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16: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12月19日  星期日,睛  今天又是开交流会的日子,如往常一样,大家早早来到现场,汉阳等地拆迁户代表也如数到达。  今天的交流会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关于纪念毛主席的活动,二是会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拆迁原始价的问题。会后好多拆迁户觉得拆迁原始价的概念比较新颖,也比较通俗直观,更容易让人接收。只有去掉拆托这个中间环节,用原始拆迁价进行拆迁,才是解决当前拆迁矛盾的关健。大家认为,就是新拆迁法出台,从操作上,拆迁户利益不一定得到保障。  在《团结就是力量》的合唱声中,交流会结束。会后,汉阳等各地拆迁户代表在一起作了交流。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弱势群体的拆迁户要想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只有团结起来这一条路,除此之外,别无他策。  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晴  今天在网上浏览,无意中看到一篇文章,是中国土地专家邹晓云发表的,题为《土地使用权补偿不明拆迁纠纷难减》。文中指出,国务院新拆迁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增值补偿应该给予考虑,否则的话,拆迁纠份仍会出现。邹晓云提出土地增值补偿的观点,此观点居然与武汉出租车论坛上《错误的拆迁概念》不谋而合。民间早专家2个多月提出拆迁观点,可见,民间的观点虽然没有学术权威性,但有一个理字。悲哀的是,自古是权威人说话有份量,而民间的声音只能是野外杂草,你有理也不能登上大雅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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