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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下岗的哥状告出租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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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0 15: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出租车行业首例维权案引发关注———     出租车行业只存在着承包合同,很少有劳动关系合同,这是重庆市出租车行业一个公开的秘密。昨日,从重庆市渝中区法院传来消息,因认为公司只签订承包合同,未签订劳动关系合同,且未进行书面通知就将其辞退,渝中区的出租车驾驶员刘忠禄一纸诉状将自己所在的重庆公运出租车公司告上了法庭。据了解,这是重庆首例因出租车劳动关系引发的维权案,出租车行业到底该不该签订劳动关系合同再度成为焦点。    承包合同到期下岗    据
出租车
驾驶员刘忠禄介绍,他于1997年走上出租车驾驶员岗位,当时属于
泰山
出租车公司的员工,2001年,泰山出租车公司被重庆公运出租车公司兼并,刘也随之转到了公运出租车公司,当年,刘即与出租车公司签订了4年的承包合同,成为了渝A56281号出租车的驾驶员。    2005年12月27日是承包合同到期的日子,当刘满怀信心地来到出租车公司准备续签合同时,被公司相关负责人告知:“因你年龄偏大(50岁以上),不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承包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不可能了。”更令刘感到意外的是,因为签订的是承包合同,解除承包后,公司将不会作出任何补偿,这意味着刘将“赤条条”地下岗。    不服辞退决定起诉    在公司工作了4年,竟然自己还是“租赁户”,甚至解除合同连书面通知都没有,面对这样的尴尬境地,刘颇感无奈。    刘认为,自己既然替公司工作了4年,就应当算是公司的员工,和公司已经产生劳动用工关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产生劳动关系后,即使解除,也应该有相应的补偿;同时,在解除时更应该出具正规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2006年3月,刘一纸诉状将重庆公运出租车公司告上了法庭,申请法院确定其和公司的劳动用工关系,并要求公司作出相应的补偿。    行业普遍现象无奈    在采访中记者得知,重庆有将近90%的出租车驾驶员都仅仅签订了承包合同。出租车驾驶员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开出租车的驾驶员都是自负盈亏,公司收的‘板板钱’都是固定的,即使当日没挣够,也得自己贴钱交;在签订合同时,大家都只签了承包合同,虽然是替公司开车,但公司却不会在我们发生问题时给予任何补偿,这早就是我们这行公开的秘密。但如果不签承包合同,就没车开,我们对此也很无奈,其实我们也都想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好使自己有个保障。”    据了解,目前渝中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将开庭时间定在3月21日,这也是重庆首例出租车劳动关系
维权
案,出租车司机到底是否应该享受正常劳动关系的待遇,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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