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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租车潜江抛锚,的哥异地显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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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1 1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晚上,武汉大通公司一名的哥送客至潜江时,车在高速公路上出现车辆故障而抛锚,据司机介绍,潜江市高速公路管理局警车(车上人员全是便服)马上出警调来拖车将抛锚车强行拖至潜江市名为冰壹修理厂,并让司机付拖车费760元和标牌费200元共960元。司机身上所带钱不多,还要修车加油,表示是否给予优惠,拖车方表示,最低600元,加标牌费200元共800元,司机对标牌费不理解。原来,为了安全,在高速公路上拖车操作时在地下放置的安全提示牌,要收司机200元。司机无奈,只得付800元。  
        车辆经修理厂诊断车辆为起动机故障,冰壹修理厂向司机索价820元加一壶齿轮油80元共900元。的哥不理解,表示:一台新起动机市价在180元~200元,加工时费一起共300元应该足够,修理厂表示:900元一分不少,否则不放车。的哥无奈,只得求助家里汇款到潜江。      得知此事后,笔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在高速公里上作为交警拖车是违规操作。笔者纳闷,拖车费的构成是什么,是否包括了标牌费?笔者认为,放置安全提示牌,应该是拖车操作的组成部分,另算费用200元。是不是属于重复收费?          司机还向笔者介绍,抛锚车被拖4公里到修理厂,收费却按60公里计算,且冰壹修理厂几乎就在潜江高管大院内,不排除潜江高管串通修理厂暗中联手,利用职权勒索司机的嫌疑。至发稿止,这名大通出租汽车公司的一辆营运车仍被扣在修理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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